索 引 号: | 113706020043301975/2019-07251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烟台市芝罘区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服务指南(2019年)
日期:2019-12-06 访问次数:
芝罘区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旅游法》、《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重大的,经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8:30-11:20,14:00-17:00
办公电话:0535-6622326 办公地址: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