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3301975/2020-11473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0-11-23

烟台市芝罘区旅游投诉受理服务指南(2020年更新)

日期:2020-11-2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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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旅游市场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旅游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旅游法》、《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重大的,经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8:30-11:20,14:00-17:00

办公电话:0535-6622326 办公地址:芝罘区留余胡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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