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事项《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打造法治新高地、争创全省示范区”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作为重点课程开展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学校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学习宣传做到全覆盖、全领会、全掌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党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2.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反映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安排部署、创新探索。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拓展领导干部重法、学法、考法、议法、述法、督法“六位一体”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实施人大任命干部任前考法工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4.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对法治芝罘建设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5.积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提水平”活动,加强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示范创建指标涉及部门单位)
6.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推动街道成立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能向街道园区延伸。研究配备街道园区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拓展基层司法所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中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街道)
7.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有关部门)
8.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打造一批宪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部门各单位)
9.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选聘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作项目洽谈与合同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0.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聚焦幸福新城、海上世界等市区重点项目,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向多样性升级,积极创建朝阳所城省级示范步行街。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11.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稳妥推进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推动把防范、管控、救治等纳入法治化轨道,继续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2.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在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13.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歧视待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力度,做好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建立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14.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强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好对各行业各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理顺食药安全区街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食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河长制、湖水制、湾长制、林长制,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15.服务保障民生。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推进医保改革,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推广“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依法尽快处置群众反映的不动产“办证难”问题。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单位: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6.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规范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发挥权责清单在推动政府部门完整准确全面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骨干和基点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17.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明晰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加大执法重心下移力度,探索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18.推进行政执法“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拓展到更多行政执法领域。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模式升级,持续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提高执法透明度和监管效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各执法单位)
19.发挥好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积极落实“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试点推行“130”复议新模式。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烟台市芝罘区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强化内部监督和纠错。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模式,行政复议和解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0.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制度。在全区推广旁听庭审活动,全年至少组织2次旁听庭审。严格执行《烟台市芝罘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确保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各部门各单位)
2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50%,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证便民服务,落实“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扩大公证业务领域,更好便企惠民。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
22.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开展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置各种社会矛盾。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行风建设,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调解”平台工作,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局)
23.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净网”“绿网”“剑网”“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网络安全隐患。加强对违法违规网络媒体、公众账号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开展网络安全线上线下检查。(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24.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修改完善《烟台市芝罘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作协议等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
25. 服务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开展立法项目建议提报工作,立足我区实际,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切实做好《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年内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有关部门)
26.坚持立改废并举。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部门)
27.落实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28.强化法治督察刚性约束。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督察,强化法治督察刚性约束,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科学谋划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考核评价中心,区有关部门,各街道)
(六)建设德才兼备法治人才队伍
29.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实完善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由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山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30.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新整合各律所党支部,成立新的联合党支部,达到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立并充实涉外律师人才库。(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1.加大法治人才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具体事项所确定的任务分工,围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要求、高效率推进,强化工作谋划和总体统筹,注重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求真务实,把握细节,把所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好、任务完成好。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透彻分析,摸清短板弱项,找准问题症结,抓好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有效解决。
(四)强化督察检查。区委依法治区办要认真履行督察职责,增强督察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督察方式,因地制宜,以督促干,注重实效,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可参照本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附件: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政府常务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2 | 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开展系统学习和培训。 |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 | 2021年年底 |
3 | 法治工作部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4 | 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区教体局 | 2021年年底 |
5 | 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 | 全年 |
6 | 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 | 2021年年底 |
7 |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 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8 |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部署推进。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9 | 充分发挥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落实 。 |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涉及部门和单位,各街道 | 2021年年底 |
10 | 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提水平”活动。 | 区司法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涉及部门和单位 | 已完成 |
11 | 街道成立依法治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能向街道延伸。 |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各街道 | 2021年年底 |
12 | 研究配备街道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拓展基层司法所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中的职能作用。 | 区司法局,各街道 | 全年 |
13 |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 | 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有关部门 | 全年 |
14 | 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 2021年年底 |
15 | 重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 |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 | 全年 |
16 | 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打造一批宪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 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 2021年年底 |
17 | 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选聘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 区司法局 | 已完成 |
18 | 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政府相关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作项目洽谈与合同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全年 |
19 | 围绕城市更新计划,聚焦幸福新城、海上世界等市区重点项目,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向多样性升级,积极创建朝阳所城省级示范步行街。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 全年 |
20 | 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防控,稳妥推进疫苗接种,推动把防范、管控、救治等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 区卫生健康局 | 全年 |
21 | 继续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法治保障。 |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全年 |
22 |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年 |
23 | 深化流程再造改革,在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商事制度 改革、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改革措施。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 | 2021年年底 |
24 | 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区司法局 | 全年 |
25 | 全面清理歧视待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反垄断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年底 |
26 |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27 | 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年 |
28 | 加大知识产权依法保护力度,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建立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区纪委监委机关 | 全年 |
29 | 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 区司法局 | 全年 |
30 | 开展好对各行业各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 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全年 |
31 | 加强食药安全监管,建设更高水平食品安全示范城区。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32 |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 区公安分局 | 全年 |
33 | 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入海排污口整治。 |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全年 |
34 |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 |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 全年 |
35 | 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 题。 | 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 全年 |
36 | 推进医保改革,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 区医保局 | 全年 |
37 | 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38 | 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 区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39 | 抓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全年 |
40 | 推广“交房即办证”服务模式,依法尽快处置群众反映的不动产"办证难”问题。 |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全年 |
41 | 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工作。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全年 |
42 | 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发挥权责清单在推动政府部门完整准确全面履职尽责等方面的骨干和基点作用。 | 区委编办 | 全年 |
43 | 健全完善区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明晰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加大执法重心下移力度,探索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街道 | 全年 |
44 | 将"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拓展到更多行政执法领域。 | 区司法局、各执法单位 | 全年 |
45 |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 | 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46 |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模式升级,持续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提高执法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 区司法局、各执法单位 | 全年 |
47 |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 | 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各执法单位 | 全年 |
48 | 健全完善"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试点推行130"复议新模式。 | 区司法局 | 全年 |
49 |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烟台市芝罘区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强化内部监督和纠错。建立“行政复议+调解”模式,行政复议和解率达到30%以上。 | 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50 | 发挥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用。 | 区法院 | 全年 |
51 |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制度。 | 区法院、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52 | 在全区推广旁听庭审活动,全年至少组织2次旁听庭审。 | 区法院、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53 | 严格执行《烟台市芝罘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确保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 | 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54 | 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50%,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区司法局,各街道 | 全年 |
55 | 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 | 区司法局,各街道 | 全年 |
56 | 完善公证便民服务,落实“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扩大公证业务领域,更好便企惠民。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 区司法局,各街道 | 全年 |
57 | 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全年 |
58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开展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 全年 |
59 | 深化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置各种社会矛盾。 | 区信访局 | 全年 |
60 | 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行风建设,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调解"平台工 作,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全年 |
61 |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 区委网信办 | 2021年年底 |
62 | 开展“净网”“绿网”“剑网”“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网络安全隐患。 | 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全年 |
63 | 加强对违法违规网络媒体、公众账号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开展网络安全线上线下检查。 | 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 全年 |
64 | 重新制定出台《烟台市芝罘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 | 2021年年底 |
65 |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作协议等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备案审 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 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
66 |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 区司法局 | 全年 |
67 | 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工作。 |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级工作责任清单涉及部门 | 全年 |
68 | 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办法》。 | 区委依法治区办 | 2021年年底 |
69 | 组织开展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 |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 | 2021年年底 |
70 | 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督察。科学谋划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 |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考核评价中心 | 2021年年底 |
71 |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 全年 |
72 | 充实完善以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由法学专家、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 | 区司法局 | 2021年年底 |
73 |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 全年 |
74 | 落实《山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 |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 全年 |
75 | 巩固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 全年 |
76 |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立并充实涉外律师人才库。 | 区司法局 | 全年 |
77 | 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各部门各单位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