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C/2021-04157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发布机构: 芝罘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22

【新闻发布会】烟台市芝罘区召开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11-1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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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下午,区医保局举行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围绕医保经办工作,宣传医保系统各项职能,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为辖区群众提供更贴心便捷的医保服务。


发布会前,参与活动的居民群众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参观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办公大厅,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帮助大家了解医保政策、经办服务流程、烟台市民健康保等工作事项。

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王炳森围绕2021年医保政策及医保工作向与会人员做了总体阐述,详细介绍今年以来的医保工作推进情况,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作出解读,并大力推广烟台市民健康保,鼓励大家及时办理健康保参保缴费手续,确保按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问: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居民医保政策有哪些调整?

区医保中心副主任时俊峰答:今年,根据市局部署,提高了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一是提高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的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档缴费的由200元提高至350元。二是降低了基本医保起付线标准。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同时,全面取消居民普通门诊起付线。三是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已纳入31种,参保居民门诊使用国谈药品不设起付线。四是扩大了门诊慢病保障范围。今年7月31日起,将肺结核等6种疾病纳入我市基本医保乙类门诊慢性病疾病范围。五是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7月1日起,已备案的“两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压、降糖药费报销比例提高,同时,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也进一步提高。

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展如何?

区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和规划财务科负责人、区医保中心稽核科科长林磊答:《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全覆盖”。今年1至10月份,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37家,对128家医药机构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罚,追回医保基金176.12万元。二是“强震慑”。今年1至10月份,对辖区内637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督导,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三是“聚合力”。多部门联合稽核,今年11月,对烟台庚泰颈肩腰腿痛专科门诊部、烟台芝罘区广华西医诊所、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竹林路店、烟台济世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黄务小区店、烟台金康大药房富景分店、山东怡生国健中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幸福路店、烟台中医康复医院、烟台吉象医药有限公司八家使用个账不规范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罚,与其中止《服务协议》两个月并要求就违约情况限期整改。

      具体联系人:邹岳辛   联系电话:0535-68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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