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日期:2021-07-27  信息来源:区人大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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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7月27日上午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云喜、副主任阎晓静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暨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总结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及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将编制芝罘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工作补充纳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烟台市芝罘区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将编制芝罘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工作补充纳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全区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带头落实会议要求,抢抓“一核突破”重大发展机遇,聚焦城市更新、产业升级两个主攻方向,全面紧起来、动起来、干起来,认真做好专项监督、视察调研等工作,积极参与、鼎力支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人人有责的参与感,全面融入芝罘新一轮发展大潮之中。要积极响应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监督推动作用,围绕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违法建设治理、中央环保督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务,主动参与、身体力行、建言献策,在推动发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的过程中争先锋、当表率,为建设“最现代、最生态、最便利”的核心城区贡献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建针,副主任王春海、张澎涛、阎晓静、慕程杰和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马超,区法院院长闫青利,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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