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C/2021-05309 信息分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9-10

【专家解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所长付竹霓解读《芝罘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9-10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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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芝罘区印发了《芝罘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近日,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所长、生命科学技术专业主任技师付竹霓接受采访并从专业角度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付竹霓指出,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付竹霓介绍,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要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付竹霓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落实了监管责任,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明确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监管内容,对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健康产业全过程进行监管;提出创新监管机制等有力举措。

另外,为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等,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为相关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胶东在线  通讯员:聂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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