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6143/2021-0349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芝罘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1-10-27

烟台市芝罘区商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日期:2021-09-2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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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公共服务事

项。

二、办理依据

1.【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 号,2012年6月4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劳务人员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其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2.【部委文件】《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商合发

2016〕8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各项名词术语的释义如下:(一)涉外劳务纠纷是指在组织劳务人员为境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侵权纠纷以及其他纠纷。

(二)投诉举报人是指对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的劳务人员及其家属、委托代理人,或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三)涉诉方是指被投诉举报人投诉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或举报的中国企业以及非法组织外派劳务的个人。(四)受理部门是指第一时间接到投诉举报人投诉或举报的地方各级商务部门和有关对外劳务合作商会;以及第一时间接到投诉举报人举报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五)处置部门是指直接具体负责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的涉诉方国内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芝罘区商务局外资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工作流程:商务部门接到外派人员或市场监管部门转来的外派劳务纠纷投诉,涉诉方为有对外劳务合作资格企业的,由涉诉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依规处理。认定涉诉方为非法中介的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涉诉方为个人或涉嫌违法的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五、办理条件

在组织员为境外经营性活动中发生的纷、纷、他纠

六、申请材料

1、详尽的情况说明1份(附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

2、与外派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

3、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工作许可等复印件;

4、收费单据等复印件。

七、办理期限

60天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陈述和申辩权,相关证据举证等。

十、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涉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 政诉讼。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烟台市芝罘区商务局外资科;

投诉电话:0535-6222546;

信函投诉: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道市府街76号西楼407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6222546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道市府街76号西楼40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三、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35-6222546信函咨询: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道市府街76号西楼407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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