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2022-06282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30

关于准予烟台市芝罘区优思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变更举办者的公示

日期:2022-11-30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根据当事人申请,经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烟台市芝罘区优思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办学许可变更举办者的条件。同意其举办者由王晓晓、王崤鸿、刘云变更为王晓晓、刘云。

为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1月30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8日前通过邮箱(Email:zfqspjshswk@yt.shandong.cn)向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准予变更。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264000 

电话:0535-6631578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