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710/2022-072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20
发布日期: 2022-12-2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芝罘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2-12-20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9月13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只楚街道办事处承办的《只楚园产业发展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承办的《芝罘区重点区域城市更新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两河专班承办的《勤河两侧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以及《横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提升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


附件: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一、烟台市芝罘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承办单位:区科协)

二、芝罘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承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芝罘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办单位:区环保分局)

四、芝罘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妇联)

五、芝罘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区妇联)

[文字版下载] [pdf文件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