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1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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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芝罘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准化、透明化、规范化,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378条。制定发布《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常态化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发布区政府常务会信息、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及会议解读、议题解读等信息60余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编辑出版政府公报4期,发布权威政策文件30余个。统筹做好规划信息公开,开设“烟台市芝罘区城市规划”专题,重点公开《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和区级专项规划20余项、区域规划信息4项。设置“疫情防控”专题,发布各类疫情防控防控政策、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信息200余条。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发布惠企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信息150余条,让政策公开更加利企便民。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社会救助、稳岗就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9大领域信息专题,实现领域信息的归集展示。围绕“六稳六保”营商环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丰富解读形式,做好多角度多种类解读,围绕为企业纾难解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等重点事项、重大政策,有针对性地谋划推出一系列新闻报道,在各类媒体发布吹风会、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2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2.依申请公开情况。优化申请办理机制,强化共性问题研究,本年度共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8件,同比增长约87%,上年结转4件;主体情况方面,自然人申请,233件,占比94%,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15件(商业企业申请13件,科研机构申请2件)占比6%;答复情况方面,主动公开88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9件,无法提供121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10件;发送《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通知书》6件,其中1件缴费1400元整,其余5件未缴费不予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17件,复议诉讼率6%。


2021年芝罘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发布《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政策解读纳入文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制,细化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4期,对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注。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检查和读网复查机制,定期对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发展错敏词汇及时整改,整改错敏词500余条,清除错链、断链200余个,确保了信息发布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便利化、智能化的标准对“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网改版,设置七大模块,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实现法定公开专栏配置到部门和街道。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整体联动,以门户网站为龙头,整合40个政务新媒体建立政务融媒体矩阵体系,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政策宣传,互动交流,发布重大政策信息、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每个季度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100%全覆盖检查,发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4期并及时督促部门做好整改。推动政府公报数字化建设,实现政府公报的电子化查阅,按时发布《芝罘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丰富了公报专题功能设置,让搜索更加便利,信息更加明了;加强区政府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导政务服务大厅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统一标准打造13个政务公开体验区,融合政策平台信息推送、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矩阵等系统,形成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立体化政务公开体系,开拓了“大公开”的信息格局。





               


5.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营商环境工作综合评价,作为真抓实干激励表彰的重要评价指标,并纳入区级部门单位和街道的绩效考核,将每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通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针对政务公开开展不力的部门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20余条,督促限期整改。有针对性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发布《芝罘区2021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本年度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两次,培训工作人员150余人次,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强化政务公开办公室机构力量设置,配备工作人员4人,培养政务公开新生力量。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1年芝罘区政务公开工作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征集调查问卷211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状况达到88%,对政务公开全面性满意度达到86%,对政务公开及时性满意度达到88%,对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满意率为87%,对政务公开查阅点的建设有待加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芝罘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4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39

行政强制

5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9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3

13

2

0

0

0

2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6

1

1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9

9

1

0

0

0

1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1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35

13

2

0

0

0

2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4

2

0

11

1

1

0

3

5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深化,工作落实有待提高;二是决策公开有待加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广度深度不够,会议公开数量质量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持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部门单位和街道园区根据工作职责继续梳理并完善标准目录,建成全区统一、成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二是继续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会议公开机制。以芝罘区《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为指导,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提升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会议公开制度,推动涉及企业和民生的会议常态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芝罘区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共向6名申请人发送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通知,其中1人缴纳信息公开处理费1400元整,其余5人未缴纳相关费用不予处理。

2.芝罘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重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烟台市芝罘区城市规划”专题,集中发布本辖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常态化发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信息;开设“财政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开设“疫情防控”专题,及时将本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发热门诊、疫苗接种点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及时将防控知识、防控动态向社会公开,权威发布各类疫情信息;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将省、市、区级各类惠企政策分类展示,并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

3.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以来,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计10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提案7件。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1件、城建环保3件、财政经济1件;政协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3件、社会建设4件。截至12月份,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区人大代表建议34件、区政协提案57件。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建设、科教文卫、城建环保、财政经济;政协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目前,所提内容质量高、接地气、针对性强,客观真实反映了群众呼声。截至12月份,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区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督查调度,真正将代表、委员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

4.芝罘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创新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由区、街两级公开向区、街、居三级公开延伸,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围绕居情概况、居务决策、财务开支等方面明确必公开内容,将信息公开从12个街道延伸到社区居委会。利用区级主流媒体,以及居委会微信公众号、居务公开栏等平台,大力宣传居务公开目录、平台操作流程等内容,畅通群众信息获取渠道,主动把群众关注度最高、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信息彻底公开,让公开更加贴近群众。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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