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策】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筹推动省重大项目及市县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2-02-09  信息来源:发改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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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有效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全年红”,现就统筹加快省重大项目及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

(一)加紧完善项目台账。落实项目清单式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省重大项目入库组织协调,逐一核实项目信息,确保填报准确。对市县重点项目,本着省级统筹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级重点项目台账,确保项目真实有效,信息准确无误;要规范项目调整程序,增强按计划执行的严肃性,项目清单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对个别因市场、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实施的项目,要按程序进行调整,项目调整有关材料和调整结果要及时报备。

(二)加快落实建设条件。积极协调推进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开工许可等各项审批服务,严格落实关于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

(三)加密项目调度频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级重点项目半月调度要求,对省重大项目依托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每月19日前填报截至当月上半月开工、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情况,次月4日前更新填报上月全部进展情况。对市县重点项目,由市汇总项目进展数据后,每月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遇节假日顺延)。

(四)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省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对在库的往年度未完工项目同步在平台开展调度,每月及时填报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要按有关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由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文件申请退库。

二、强化协调服务

(一)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用地、环境容量和用水等手续办理。深化政银企合作,摸准项目融资需求,加大推介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新开工项目要及时纳统,确保数据准确。

(二)加强项目服务。要主动帮办代办,聚焦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紧盯项目需求,提供订单式、个性化的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三、强化督促落实

加大督促力度,通过日常调度、不定期现场调研,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省里将继续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注重督促实效,将更多精力放在问题协调解决上,鼓励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避免对同一个项目反复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联 系 人:尹贻超;联系电话:0531-51783151 。

附件:

市县重点项目调度表.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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