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台人 这种行为坚决禁止!凤凰台街道依法叫停新建违建、阳台外探

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凤凰台街道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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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季气温回暖,港城进入装修旺季,顶层加盖、阳台外探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时有发生,近日,凤凰台街道认真落实市违法建设治理中心部署要求,加大专项巡查排查力度,对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建阳台外探、楼顶加层等违建行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上周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凤凰台五街、新桥红果里等开放式小区个别业主有外探阳台及楼顶加层趋势,立即责令施工方停工,并对已建成部分下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经与当事人反复沟通交流,详细说明违建楼顶加层危害,终于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工作。5月16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组织对新桥红果里新建违建进行拆除。同时,凤凰台五街当事人也按要求对阳台外探破坏楼体部分恢复原貌。通过巡查执法和教育宣传,让群众真正认识到私搭乱建、违法违规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带来的严重后果,广泛营造依法依规建设、坚决抵制违规违建的良好氛围。本月,街道共制止拆除凤凰台五街、凤云巷、新桥红果里、桃园里等小区新建违建6处。

看似不起眼的违法建设行为,可能会影响建筑整体结构,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下一步,凤凰台街道将依托执法队伍以及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力量,继续加大辖区巡查执法力度,对新建违建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拆除一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发生。(杨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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