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MB2861488C/2022-03268 | 信息分类: | 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芝罘区姚军公告
日期:2022-07-0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访问次数:
公 告
权利人 | 房 屋 坐 落 | 权属 性质 | 用途 | 建筑 面积 |
姚军 | 芝罘区四眼桥街15-28号内6号 | 住宅 | 94.43 |
现房屋所有权人姚军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房产已过户,第一手房主姚大芳,查询不到本人,现对此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准予登记。
烟台市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