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1.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违法案件。
2.监督指导所属街道(园区)的自然资源、林业领域违法行为动态巡查工作。
3.承担开展自然资源、林业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
4.受理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林业领域投诉举报。
5.承担自然资源、林业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