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967/2022-05194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9-28

关于2022年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第二批体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8  信息来源:人社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2022年烟台市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体检工作定于9月30日(周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二批体检人员以单位通知为准。

其他待体检人员请及时关注芝罘区政府网体检通知。

二、集合时间、地点

9月30日早上7:00,在芝罘医院(芝罘区青年路51号)门诊楼南侧集合,体检时间半天。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本次体检资格。

(二)集合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9月26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健康码打印也可),扫描场所码并佩戴口罩,否则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三)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届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考生须准备现金,直接交付医院。

(四)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具体参阅《体检须知》(附件)。

四、其他问题

(一)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告》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凡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健康码非绿码,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存在风险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另外,2022年烟台市芝罘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芝罘区政府网( http://www.zhifu.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通知由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体检须知.doc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