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6024935822049/2023-01045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27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日期:2023-01-27  信息来源:地方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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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2.《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3.《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4.《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5.《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行科、保险与担保科、金融稳定科、交易市场监管科等。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内办结。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投诉电话:0535-6018051

信函投诉: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10月 8:30—11:30;14:00—17:30;

11—4月 8:30—11:30;13:30—17:00。

办公电话:0535-6018051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28号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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