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2023-05797 信息分类: 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0-31

2023年10月3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事项《芝罘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2023-10-31  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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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关键小事”之一。2017年国家确定46个重点城市先行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印发实施,对未来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二、芝罘区垃圾分类重点要开展的工作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保障措施。从规范推行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设施建设、落实管理模式、开展培训上岗方面为保障,建立“以属地街道为主体,以专业化企业为引导,区属国企、环卫企业和辖区物业、志愿服务等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街道主体责任分工;确定了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内投放设施建设、点位改造;培训指导员业务能力,实行指导员入户宣传及上岗指导的“三定一督”制度。

三、确保政策落地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考核、落实资金保障、开展宣传等四项举措,一是压实区级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卡实各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和各街道属地管理职责;二是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垃圾分类投入资金保障,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四是加大宣传氛围营造,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介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四、政策任务目标是什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全区160个小区完成示范小区建设。以示范带动整体的效果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完成设施配备、指导员志愿者队伍配备、分类宣传全覆盖;到2025年,75%的居民小区达到示范小区标准,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厨余垃圾增量。逐步引导居民完成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收运量达到生活垃圾总量的20%以上。可回收增量。加大非正规资源再生回收点整治力度,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收集量达到生活垃圾总量的15%。有害垃圾增量。每月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有害垃圾收集量不低于生活垃圾总量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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