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7XC/2023-06965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看“芝罘”
发布机构: 芝罘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12-28

芝罘区审计局“四字”工作法扎实推进审计领域信息公开

日期:2023-12-28  信息来源:审计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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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审计局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用“全、严、准、实”四字工作法,营造出规范、透明、高效的审计环境,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得到增强。

一是公开内容“全”,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重点突出、全面公开”原则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外,将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干部管理、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是公开过程“严”,从严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审计信息公开例行工作制度,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公开方式的选择、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从信息预审到责任追究,形成一套健全、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拟对外公开的信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公开前由办公室进行内容和文字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对外发布,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报经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是公开时限“准”,事项与时间有机统一。根据不同公开事项,做到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有机统一。对单位机构设置、服务事项、岗位职责等事项进行长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四是公开保障“实”,努力增强政务服务实效。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升级督办制”原则,不断完善部门和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和网友留言的接受、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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