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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依据 | 责任部门 及联系方式 |
1 | 烟台市芝罘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政策 | 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 《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服务“吐槽找茬”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烟政管办﹝2019﹞8号)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制科6860489 |
2 | 烟台市芝罘区生育津贴 发放政策 |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 《关于贯彻烟政办发﹝2019﹞24号文件做好我市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19﹞63号) | 区医保局 医疗保险 事业中心 6860036 |
3 | 烟台市芝罘区省内临时出就医备案及费用即时结算政策 |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 《关于调整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有关政策的通知》 (烟医保发〔2021〕46号) | 区医保局 医疗保险 事业中心 6860036 |
4 | 烟台市芝罘区本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政策 | 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出院时实行即时结算。 | 《关于<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 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烟医保发〔2019〕30号) | 区医保局 医疗保险 事业中心 6860036 |
5 | 烟台市芝罘区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政策 | 参保职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 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2〕17 号)《关于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医保中心发〔2022〕5号) | 区医保局 医疗保险 事业中心 686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