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补助政策 | 对创建成功或复查通过的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和其他公布命名的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省财政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按国家政策给予每个区域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芝罘区积极研究探索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等节水激励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拓宽投资渠道,形成长效、稳定可靠的节约用水投入机制。 | 《山东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落实和完善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 的通知》(鲁水节字〔2021〕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的意见》(烟政办字〔2021〕50号) | 区农业农村局 水务科0535-6234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