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活动
筑牢芝罘区生态安全屏障
日期:2023-02-17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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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三种类型。
芝罘区自然保护地主要有烟台崆峒列岛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芝罘段)、烟台芝罘岛岛群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烟台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自然保护区能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的天然"本底",是各种生态系统以及生物物种的天然贮存库,又称天然基因库。部分自然保护区还可作为生态旅游胜地为旅游提供一定的场所。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近日,区自然资源局在各自然保护地附近市民集中的场所,通过现场宣讲、向广大市民发放《芝罘区自然保护地保护倡议书》、在自然保护地周围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地的类型、生态服务功能、保护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了解和认识自然保护地与人类的关系,使自然保护地保护成为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支持自然保护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杨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