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6024935822049/2023-00738 信息分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2-17

【文件解读】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芝罘区“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2023-02-17  信息来源:地方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一、文件出台背景/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和《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金监发〔2018〕2号)、烟台市《烟台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烟金监字〔2021〕13号),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贷”政策,更好地服务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芝罘区地方金融金融局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芝罘区“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芝金监字〔2021〕8号)。

二、政策依据/决策依据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烟台市《烟台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烟金监字〔2021〕13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贷”政策,更好地服务人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

四、重要举措

对“人才贷”产品、对象、合作银行、风险补偿资金进行了规范和界定。对“人才贷”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每个层次人才的贷款投放额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1.本办法所称“人才贷”是指由合作银行提供,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无抵押、无担保信贷产品。“人才贷”产品需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2.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并按要求开展“人才贷”业务的银行机构。

3.“人才贷”贷款对象范围为持有山东省“惠才卡”或烟台市“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芝罘区引进培育符合“芝罘英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亮点:烟台市将“人才贷”贷款对象的范围由原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和市“双百计划”人才及其长期所在企业,扩展至持有山东省“惠才卡”和烟台市“优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长期所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我区进一步将芝罘区引进的培育符合“芝罘英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一起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4.芝罘区自行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与市级风险补偿资金共同专项用于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贷款风险补偿额为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70%。亮点:“人才贷”业务的风险补偿额由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提高至70%。

5.贷款额度;(1)持有山东省“惠才卡”

A.对持有“惠才卡”的同一高层次人才或其所在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B.同一高层次人才在多家银行机构贷款,“人才贷”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C.多个高层次人才任职同一企业,该企业“人才贷”贷款余额限额按照每个高层次人才1000万元计算,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持有烟台市“优才卡”以及芝罘区引进培育符合“芝罘英才”条件

持有“优才卡”的同一高层次人才以及芝罘区引进培育符合“芝罘英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含同时持有“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相应贷款额度按持有“惠才卡”高层次人才的50%计算。超过限额部分将不进行风险补偿。

六、文件执行口径、有效期、文件执行范围和期限等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


 政策咨询渠道:

1.电话解答:6219607

2.现场解答: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28号11楼 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