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广大残疾人群众同全区人民一道迈入了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十四五”时期,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既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区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目标。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 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烟台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烟台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和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烟政发〔2021〕15号)。
三、出台目的
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广泛参与,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进程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规划总体要求是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到2025年,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优化提升,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残疾人事业全面进步,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作出积极贡献。
为实现目标,设置了11项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100%,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10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100%,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100%;预期性指标5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9%,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1000人/次。
五、重要措施
规划从6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进行全面部署。一是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规划》提出要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加大残疾人救助保护力度。二是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规划》指出,要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三是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规划》明确要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和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康复服务能力,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四是提升残疾人素质,《规划》确定,要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五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规划》提出,要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六是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创新,《规划》明确,要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创新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各项保障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推动芝罘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
2023年4月6日,芝罘区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征集《芝罘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征求意见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示期间,我们共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1条意见建议,其中,社会及市民提出0条,专家提出1条,建议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具体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已采纳。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芝罘区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烟台市芝罘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