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2023-03722 信息分类: 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29

【文件解读】《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芝罘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3-05-2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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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国家、省、市对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芝罘区在2022年《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芝政发〔2022〕4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政发〔2022〕14号)和《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芝政发〔2022〕4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芝罘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出台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在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四、文件内容

梳理形成《芝罘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计229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教育资源、治安管理、社会事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民族宗教等领域。

五、重要举措

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芝罘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六、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张迪

联系电话:6220502

线下渠道:芝罘区市府街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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