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182Y/2023-06403 | 信息分类: |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芝罘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3-06-12 信息来源:住建局 访问次数:
按照省、市级的统一部署和《芝罘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主动对接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标准,扩大公开范围,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现将保障性住房领域未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18〕18号文《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及《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烟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芝罘区、莱山区的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和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承担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