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5614104992/2022-02124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更新至2023年)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设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10 年 11 月国务院令第 583 号,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第十一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三、实施主体及办理地点
实施主体: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办理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40 号 2 号楼。
四、许可对象
芝罘区职责范围内的燃气企业。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程项目申报及审批文件:
1. 项目申请报告和设计方案;
2. 当地燃气主管部门项目审查意见、设计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3. 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7. 安全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
8.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二)工程施工和竣工资料:
1.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资格报审表;
3.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
4.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5. 检验合格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焊接外观检测和无损探伤检测记录(含检测单位资质证书)、管道试压合格记录、设备安装合格记录、电气仪表安装测试合格记录、 土建工程验收记录等;
6. 竣工图纸;
7. 工程竣工检验单、竣工移交证书、设备维护保养告知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 当地燃气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意见;
2.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 建设单位组织签署的竣工验收纪要或意见;
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含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6.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阀检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含检测单位资质证书)等;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
六、基本流程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到芝罘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递交材料。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如需现场检查,不包含在承诺时限内)。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40 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2、电话咨询:0535-6022187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
二、设定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 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三、实施主体及办理地点
实施主体: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办理地点: 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40 号 2 号楼。
四、许可对象
芝罘区范围内燃气企业
五、需提交的材料
(1) 《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 年检审批表一式三份;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年度企业安全运营、燃气工程建设、优质服务等工作自查报告;
(5) 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与气源方签订的供气合同;
(6) 有关部门核发的燃气储存、输运、充装设施使用证书、 检验证书或备案证书;
(7) 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防雷、消防、安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9) 燃气经营企业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签订的聘用书或劳动合同。
六、基本流程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到芝罘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公共事业与安全生产科递交材料。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期限
固定期限:2 月 15 日-3 月 31 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40 号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与安全生产科。
2、电话咨询:0535-602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