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3123U/2023-03201 信息分类: 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 芝罘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06

2023年6月6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事项《芝罘区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日期:2023-06-06  信息来源:司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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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旨在树立一批新时代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芝罘区组织起草了《芝罘区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通过对标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示范创建单位和项目,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为奋力开创突破芝罘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目标任务:主要从示范创建目标和示范项目目标两个方面,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示范创建目标是全面提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涉及的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4项三级指标工作质效,顺利通过指标录入、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争创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项目目标是培树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经验做法,力争创建1个全省示范创建项目。

三、政策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出台目的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重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从部署推进、全面强化、拓展提升、审核评估、申报迎检五个步骤明确了创建工作各程序阶段的时间和工作安排。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督导考核,主动担当作为、杜绝推脱等靠三个方面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提出了要求。明确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芝罘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按要求积极提报材料数据,深入挖掘提炼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争创省级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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