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542A/2024-00182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发布机构: 芝罘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芝罘区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日期:2024-01-10  信息来源:科技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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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机构:芝罘区科学技术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类型:行政处罚

执法机构设置:政策与转化合作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号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对骗取科技成果奖励、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侵占科技成果行为的处罚。

三、执法依据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6226305

行政复议:芝罘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235021,邮政编码:264000

行政诉讼:芝罘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5-6859080,邮政编码: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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