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6143/2024-00238 | 信息分类: |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芝罘区商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商务局 访问次数:
一、执法主体
执法机构:芝罘区商务局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执法职权类型: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
执法机构设置:财贸科、对外贸易科、外国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
二、执法职责、权限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6213530
行政复议:芝罘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6235021,邮政编码:264000
行政诉讼:芝罘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5-6859080,邮政编码:2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