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事宜

日期:2024-02-01  信息来源:芝罘区政府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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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于2019年毕业,目前在上海市工作,于2023年11月在芝罘区购买住宅一套,贷款抵押登记已经办理完成,契税尚未缴纳。请问本人是否可以申请烟台市大学生购房补贴及后续的契税补贴?

答:芝罘区政府回复: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一条“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经致电沟通诉求人购房时间为2023年11月份,已向诉求人解答其购房时间不符合契税补贴时间范围,无法享受该政策,诉求人表示已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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