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6024935822049/2024-00803 | 信息分类: | 培训计划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日期:2024-02-23 信息来源:地方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对象
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各科室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
2.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规范、案例分析;
3.根据全区政务公开的安排,及时组织各科室具体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学习本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考核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等,提高政务公开意识,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转变思想,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强化学习质量。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3.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与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