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3158E/2024-00844 | 信息分类: | 培训计划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日期:2024-02-27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高水平政务公开队伍,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对象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规范、案例分析;
(三)内容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四)国家、省、市、区级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五)政务公开宣传稿件、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编写培训。
四、培训方式
(一)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法律意识,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纪律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自行组织培训。加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规、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