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319641B/2024-00890 信息分类: 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机构: 芝罘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29

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更新至2024年)

日期:2024-02-29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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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


单位职能

区应急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街道(园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统一管理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调查评估。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监管行业领域内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区级其他行业领域和街道、园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负责消防工作,指导街道(园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按权限负责监督管理驻区中央、省管和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六)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配合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执法岗位职能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岗位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权限负责、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统一管理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较大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工商贸安全检查岗位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园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综合行

(二)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级的执法职责。承担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市管企业二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三)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全区影响的复杂案件,组织开展全区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四)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各类违法

行为。

(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一般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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