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0 15:20:49

2011年,芝罘区为进一步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我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 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电话:0535-6861339)。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考评体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我区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为政务公开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各单位均切实结合分工和职能,不断加强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动态类、文件类、审批类,监督检查、机构职能、回应关切等众多条目信息。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区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既采用了政务公开栏等传统方式进行公开,也采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及时将政策、法律、法规、办法、方案及办事程序、重大事项告知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芝罘区依法依规为广大群众、法人提供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通过电子邮件交、及当面提交等多种方式的申请路径和条件,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芝罘区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级、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紧张,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检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从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更新速度,保证信息权威性。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从而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1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