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毓璜顶街道办事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6 14:06:47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毓璜顶街道办事处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毓璜顶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洪玉里9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43643)。

一、概述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度,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促进了全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为畅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有效渠道,进一步深化和规范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同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作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列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学习宣传《条例》,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及时更新了机构信息、民生信息、人事信息及街道动态等,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及时的了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各项有关工作。

(三)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街道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后及时公开。对街道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上墙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对业务工作范围内内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及结果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还建立了来访登记制度,街道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制度,及时、妥善地解答群众诉求,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主动公开有关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政府信息情况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尚存在经验不足,网上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各种业务操作不够熟练,内容还不够充实等问题。下步,将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进学习,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现存的问题和不足。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

 2014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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