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3-11 15:06:24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联系(地址:烟台市胜利路210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 6217283,传真:0535- 6217283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4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根据工作职责、职能等情况变化,及时确定机构人员名单,指定全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结合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了本单位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充分利用LED显示屏、财政内网等平台,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和联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局累计公开信息18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1条;统计数据类信息8条;其它类信息3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接收,对接收的公开申请及时进行了认真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局党组和局监督检查科审查后,提报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保密工作严谨,监督检查到位。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统一进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程序,全年工作扎实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难以全范围反映财政工作;二是由于宣传力度所限,群众上网查询、咨询、的事件数量还不多;三是公开渠道不完善,群众关注度小。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对科室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二是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通过LED显示屏等途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doc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