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27 10:21:16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减税降费、债务领域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财政透明度,强化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人办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到位;继续坚持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分解细化信息目录,编制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及时发布不涉密的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我局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网上发布,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网上民声情况。2019年度,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信息、债务领域公开、减税降费等方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为网站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3件申请均按时办结,1件予以公开答复,2件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收到网上民声信息10条,均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细化信息公开目录,本单位主要依托“烟台市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规范流程,明确责任,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网上信息以及审核程序进行检查,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通过公布办公电话、公务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3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机制,畅通信息服务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二是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各项政府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卡实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好的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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