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10:07:39

      ‍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联系(地址: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 6225379,传真:0535-622537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烟台市芝罘区统计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形式简单,方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对于应该公开的信息尽可能详细介绍,采取多种方式提供信息服务,如采取网站网页,印刷小册子、印发统计年鉴等方式公开统计数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没有出现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