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如有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芝罘里1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10829,传真:0535-6236142)。
一、总体情况
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安排专人负责,对环保领域重点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重视程度,加大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环节正常运行。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开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09年1月19日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