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6 10:22:48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芝罘里1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10829,传真:0535-623614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及时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

截至2015年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9条;其它类信息1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并严格尊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按时提交各类报告、报表,及时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为烟台市芝罘区环境监察大队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办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

改进措施:下步工作中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128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