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芝罘里1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10829,传真:0535-623614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2017年度,局党组继续将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科室队每月向法制宣传科提报信息,并将信息提报情况张榜公布,计分考核。
(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我局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均做到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开,挂网公布。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万无一失。
(三)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2017年度我局的环境监管信息,包括“行政许可”、“污染治理”、“行政处罚”等基本实现了在烟台市环保局网站的完整公开,截止12月31日,共公开相关信息2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任免和环境监管信息等方面。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环境监管类信息251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环保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环保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除政府网站外,我局还在“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立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并强化建设,实现了界面友好,清晰透明,高效便捷。此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局办公室和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等受理机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室和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受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出现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并严格尊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按时提交各类报告、报表,及时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为“烟台市芝罘区环境监察大队”和“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办理。
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意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领导,按照要求做好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监管等信息。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18年1月12日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