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芝罘里1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24952,0535-6210829,传真:0535-623614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
(一)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
局党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经常过问、给予指导,局法制宣传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定期向局党组汇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支持。2018年度,局党组继续将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科室队每月向法制宣传科提报信息,并将信息提报情况张榜公布,计分考核。
(二)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我局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和制作的信息均做到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予以公开,挂网公布。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对区府办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报表、报告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对信息的定性及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准确把握。
(三)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2018年度我局的环境监管信息,包括“行政许可”、“污染治理”、“行政处罚”等基本实现了在烟台市环保局网站的完公开,其中“建设项目环评”自2018年6月起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完整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方面,我局将这项工作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少华局长任组长,负总责,陈枫军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法制宣传科、办公室、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等部门组成,法制宣传科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和审批中心窗口为申请受理机构。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人事任免和环境监管信息等方面。其中,财政资金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6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主要依托“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区环保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环保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除政府网站外,我局还在“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立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并强化建设,实现了界面友好,清晰透明,高效便捷。
此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局办公室和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等受理机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查阅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室和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受理。
目前,我局各项信息公开场所健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运转正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出现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并严格尊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与监督,按时提交各类报告、报表,及时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本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为“烟台市芝罘区环境监察大队”和“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局机关统一办理。
九、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环保法的要求,重点公开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同时扩大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的覆盖面,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1月25日
烟台市芝罘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