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 2010 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1-01-12 18:00:15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 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 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0 年,芝罘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公 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保障群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一、总体情况

 芝罘区司法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对公开方 式、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较好地完成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对基础信息、教育信息、 其他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 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 年,芝罘区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 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 年,芝罘区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公开内 容、创新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和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深入的问题。今后 将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公 开信息,提高公众对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推动便民服务。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芝罘区司法局2010年信息公开年报.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