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16:37:1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4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6235335,传真:0535-6235335)。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地意识和行为,结合本局实际,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积极发布公开信息和网民互动。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采专题栏目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二是政务公开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流程仍需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体现便民、利民特点。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素质提升,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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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