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8 16:34: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4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6235335,传真:0535-6235335)。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公开程序、受理申请及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落实信息发布、更新维护、上报、保障运行,形成了规范有序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做到积极稳妥,讲究时效,重视服务,信息真实,办理公正,归口指导。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建立和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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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