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7 16:29:5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4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6235335,传真:0535-6235335)。

一、概述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建立起“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抓”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而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各项内容,主动及时的对本局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界定、公开;发布的信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提供的信息需科室把关,分管领导签字,重要信息需主要领导审批。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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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