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16:25: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40-4号,邮编:264001,电话:0535- 6235335,传真:0535-623533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落实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全局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并且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制度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区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执行区里制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不断更新各类动态信息、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等,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稳定运行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人事任免六个信息公开专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与业务有关的政务信息。(二)平台建设情况。市民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我局还通过报刊、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二)监督检查情况。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网上民声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芝罘区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芝罘区应急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