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09:0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芝罘区城市管理局(下称区城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区城管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区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内容等信息。

(二)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区城管局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从认识上、组织上、运作上和管理上进行检查,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实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以便群众监督,反腐倡廉,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对申请者的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受理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予以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等工作分工》、发布工作动态。

(二)建立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对申请人需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明确规定,并规定在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书面材料后,由人秘股将按照程序,协调局内有关职能股,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区城管局未收到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依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行政非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区城管局的机构职能和实际,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办事指南,明确了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

(二)2017年区城管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做到了依法依规运行,规范操作。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今年来,区城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认识不到位,公开事项不够全面,硬件建设做得还不够。今后我局将对政务公开的各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核心业务进行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管理教育力度,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