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投资促进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19:23: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烟台市《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烟台市芝罘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zfq.yan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0,电话:0535-6218379,传真:0535-6218379)。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完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人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落实月汇总,季调度,半年检查工作制度,本着“规范、便捷、实用”的原则,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便于群众查阅,并对网上发布的信息做到了随时更新。

(二)持续健全体制机制。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方面,全面细致地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录入。对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逐一将整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室和单位。在整理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另一方面,突出编制和录入重点。在内容上,除公开基本内容外,重点公开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程序上,我局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汇总整理,最后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了网上发布。

(三)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在不断充实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依托芝罘区政府网部门动态这一平台,让公众进一步了解双招双引工作,进一步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在全区的公开力度,拓宽招商工作公开的深度、广度,有效提升了我局工作的影响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部门动态方面。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主要依托“烟台市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烟台市芝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投资促进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的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0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逐级把关后方可公开,严格了程序,落实了责任,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部分科室因工作繁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规范不能全面体现工作细节等等。

下步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有效提高科室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畅通公开平台、微信平台公开渠道,从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