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由烟台市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下一步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芝罘”门户网站(www.zhi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芝罘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烟台市菜市街46号,邮编:264008,电话:0535-6631787,传真:0535-663178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底,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中心”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咨询超过0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没有产生与依申请公开相关的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中心”没有出现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七日